各位老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8号)的要求,2025年10月1日起,纸质火车票将停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全面启用。现将开票流程及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开具电子发票后,可通过铁路12306、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铁路电子发票或通过邮件接收电子发票;如发生填写发票信息有误、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可申请换开3次。
开票流程:





注意事项:
1、首次点击“开具电子发票”需要进行身份核验。
2、建议在“发票抬头管理”中添加“发票抬头”信息,并设为默认抬头。首次添加发票抬头信息时,系统自动匹配的税号可能有误,请确保发票抬头和税号的正确。
3、在开票过程中,抬头类型选择“企业”,具体发票抬头与纳税人识别号如下:
发票抬头:山西传媒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000405747954L
4、2025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的纸质铁路车票,仍可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报销。
铁路官方指南:
https://mp.weixin.qq.com/s/IRlmt2JPV-iV8NDdUIEoWg